在广西这片钟灵毓秀的土地上,高等学府如璀璨星辰点缀着知识的苍穹,其中,广西大学以其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卓越的教育质量,成为了众多学子心中的象牙塔。随着新学年的脚步日益临近,广西大学招生的号角已经吹响,它不仅是一场知识的盛宴,更是每一位追梦者人生旅程中的重要起点。
一、历史悠久,底蕴深厚广西大学,作为中国西部地区重点建设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之一,其历史可追溯至1928年成立的省立广西大学。近百年的风雨兼程,见证了它从一个地方性学府成长为国内外知名的高水平大学。在这里,每一砖一瓦都镌刻着历史的痕迹,每一处风景都蕴含着文化的韵味,为莘莘学子提供了学习深造的理想环境。
二、学科齐全,特色鲜明广西大学下设多个学院,涵盖文、理、工、农、法、经、管、教育、艺术等多个学科领域,形成了多层次、宽领域的学科体系。特别是工程学、农业科学、化学、材料科学等学科在全球ESI排名前1%行列,展现了学校在特定领域的强大实力。此外,广西大学还注重特色学科的发展,如生态学、民族学等,为培养具有地域特色和国际视野的人才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师资力量,卓越非凡优秀的师资是高质量教育的基石。广西大学汇聚了一大批国内外知名学者和青年才俊,他们不仅在各自的研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更以严谨的治学态度和无私的奉献精神,照亮了学生的求知之路。在这里,学生们不仅能学到前沿的科学知识,还能在导师的指导下参与科研项目,提前感受科研的魅力,为未来的学术或职业生涯打下坚实基础。
四、招生政策,开放包容广西大学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原则,不断优化招生流程,提高招生透明度。无论是高考统考生、推荐免试生,还是留学生,都能在这里找到适合自己的入学路径。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针对农村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考生,广西大学实行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旨在让更多优秀青年有机会接受高等教育,促进教育资源的均衡分布。
五、校园文化,丰富多彩走进广西大学,你会被这里浓厚的文化氛围所吸引。学术讲座、科技竞赛、文艺汇演、志愿服务……各类校园文化活动此起彼伏,为学子们提供了展示自我、提升能力的广阔舞台。在这里,每个人都可以找到属于自己的舞台,无论是学术研究还是社会实践,都能收获成长的喜悦。
随着广西大学招生工作的全面展开,我们期待着每一位怀揣梦想、勇于探索的年轻学子加入我们这个大家庭。在这里,你们将接受最优质的教育,遇见最优秀的同伴,共同书写属于自己的精彩篇章。让我们携手并进,在知识的海洋中扬帆远航,共创辉煌未来!
回望广西大学的招生之旅,它不仅是选拔人才的过程,更是传递希望、激发潜能、引领成长的契机。愿每一位有志青年都能在这里找到属于自己的光芒,让梦想照进现实,让青春在奋斗中绽放光彩。
2020年浙江大学在广西招生多少人?
经过查询有关2020年浙江大学招生计划得知,在广西招生计划为3人。具体专业看下表。
广西大学健行文理学院招生简章?
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为维护考生、学院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管理,依法治招,确保各项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1.全称: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
2.国标代码:13638。
3.办学属性和层次: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由广西大学与广西希达教育开发有限公司合作举办的独立学院,属普通全日制本科高校。
4.办学地点:广西南宁市秀灵路75号。
5.办学优势和定位:广西大学创办于1928年,是广西办学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大学,是广西唯一的国家“211工程”建设学校,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计划建设高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部区合建”高校。学院依托广西大学丰富的教学资源、深厚的文化底蕴以及雄厚的学科基础和强大的综合办学优势办学,以母体学校的优势学科为基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面向社会、面向市场,立足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设置专业,旨在培养具有一定理论基础、复合型知识结构和较强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6.学历及学位证书:学生完成学业,成绩合格者,颁发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7.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审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8.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9.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三、招生计划
10.学院在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和上级教育部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灵活性,结合学院自身实际,以生源质量为先导,兼顾地区平衡等原则,确定来源计划的编制办法。学院分省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我院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录取等问题。
四、录取规则
11.学院录取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通知和招生省级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实施,坚持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12.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投档分数线及投档办法进行录取。调档比例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不同作适当调整。对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选测科目2C,必测科目4C1合格。
13.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投档录取。
1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执行。
15.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江苏省考生进档后按照“先分数后等级”排序,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决定所录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愿服从专业调剂,则可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16.凡进档考生,只要其专业服从调剂、体检不受限、且我院同批次招生计划未满,均可获录取。如考生自愿放弃,作退档处理。
17.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采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的艺术联考(统考)成绩,考生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8.学院招生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在非外语类专业教学活动中,涉及外语的均使用英语。学院所有专业均不作男女生比例限定。
广西大学健行文理学院招生简章?
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为维护考生、学院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管理,依法治招,确保各项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1.全称: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
2.国标代码:13638。
3.办学属性和层次: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由广西大学与广西希达教育开发有限公司合作举办的独立学院,属普通全日制本科高校。
4.办学地点:广西南宁市秀灵路75号。
5.办学优势和定位:广西大学创办于1928年,是广西办学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大学,是广西唯一的国家“211工程”建设学校,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计划建设高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部区合建”高校。学院依托广西大学丰富的教学资源、深厚的文化底蕴以及雄厚的学科基础和强大的综合办学优势办学,以母体学校的优势学科为基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面向社会、面向市场,立足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设置专业,旨在培养具有一定理论基础、复合型知识结构和较强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6.学历及学位证书:学生完成学业,成绩合格者,颁发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7.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审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8.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9.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三、招生计划
10.学院在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和上级教育部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灵活性,结合学院自身实际,以生源质量为先导,兼顾地区平衡等原则,确定来源计划的编制办法。学院分省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我院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录取等问题。
四、录取规则
11.学院录取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通知和招生省级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实施,坚持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12.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投档分数线及投档办法进行录取。调档比例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不同作适当调整。对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选测科目2C,必测科目4C1合格。
13.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投档录取。
1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执行。
15.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江苏省考生进档后按照“先分数后等级”排序,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决定所录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愿服从专业调剂,则可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16.凡进档考生,只要其专业服从调剂、体检不受限、且我院同批次招生计划未满,均可获录取。如考生自愿放弃,作退档处理。
17.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采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的艺术联考(统考)成绩,考生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8.学院招生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在非外语类专业教学活动中,涉及外语的均使用英语。学院所有专业均不作男女生比例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