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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从汉至明清的政治制度的演变

汉至明清政治制度的演变
一、从汉到元政治工作制度的演变
(一)中央集权的发展
1、两汉时期郡国并行制和“推恩令”
(1)背景:汉初在地方继承秦朝的郡县制,同时又分封诸侯各国,郡国二制并行。封国是朝廷的依靠力量,但有时也会与朝廷对抗。
(2)措施:汉武帝在汉景帝的基础上,颁布“推恩令”,规定诸侯王死后,嫡长子继承王位,其他子弟分割部分土地为列侯,列侯归郡统辖。
(3)结果:王国越分越小,中央集权得到加强。
2、唐中期的藩镇割据
唐中期安史之乱后形成的藩镇割据局面,持续一百多年,严重削弱了中央集权。(依据课文略述,指导学生看地图册P6唐后期藩镇割据形势图)
3、 北宋中央集权的加强
4、 军、政、财三权收归中央
(1)措施:
①军事:把主要将领的兵权收归中央.又抽调各地精兵强将,充实中央禁军。
②行政:由中央派文官担任地方长官,同时设通判负责监督。
③财政上:地方赋税一小部分作为地方开支,其余全部由中央掌控。
(2)作用:这些措施的实行,改变了唐末五代以来藩镇割据的局面,加强了中央集权。
4、元朝的行省制度
(1)设置:除河北、山西、山东由中央直接管理外,地方设行中书省,简称行省或省。行省长官由朝廷任命。行省之下,分设路、府、州、县,边远民族地区设宣慰司进行管理。
(2)权力:行省拥有经济、军事大权,但行使权力时受到中央的节制。
(3)作用:
①行省制度便利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加强了中央集权;
②巩固了多民族国家的统一;
③它的创立,是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的重大变革,是中国省制的开端。
(二)君主专制的演进
1、 汉武帝削弱相权
2、三省六部制的演变和形成。
(1)魏晋南北朝时期,逐渐形成三省体制。
(2)唐朝的三省六部制。
①唐朝的三省六部制:
三省指尚书省(负责执行)中书(负责起草诏令)门下(负责封驳审议),三省长官都是宰相,相互牵制,都对皇帝负责。尚书省贯彻各种政令,处理日常事务,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
②实质:削弱相权,加强皇权,维护封建统治。
③作用: a、三省六部既有分工,也有合作,相互牵制、相互监督,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强了中央的统治力量。
b、三分相权,保证了君权独尊,大大加强了皇权专制。
c、它是我国官制史上的重大变革,以后历朝基本沿袭这种制度,对后进产生了深远影响。
3、宋代皇权加强的措施
(1)措施:
设立中书门下作为最高行政机构,最高长官行使宰相职权。为制约宰相,后来又增设参知政事、枢密使和三司使,分割宰相的行政权、军权和财权。
(2)作用:这些官员的设置大大削弱了宰相的权力,皇权得到加强。
4、元朝的中书省(依据课文略述)
元朝设中书省,上承天子,下总百司,是最高行政机关。中书省的长官,行使宰相职权。元朝后期.宰相的权势越来越大,有时甚至可以左右皇位的继承
小结:从汉至元中央政治制度演变的特点。
(1)皇帝制度的发展和皇权的加强;
(2)制度在继承的基础上有所创新。
(三)选官,用官制度的变化(本目第一段)。
1、汉朝的察举制
(1)涵义:是一种由下而上推荐人才为官的制度。
(2)目的:广泛搜罗、管理人才
(3)选拔的主要途径:举荐孝、廉
2、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九品中正制。
(1)涵义:是一种由品评官评定人才优劣,然后授官的制度。九品,指划分人才优劣的九个等级,中正,是品评官,负责评定人才等级,由世家大族担任。
(2)选拔标准:门第声望。
(3)弊端:世家大族子弟不注重提高才能。而真正有才学,但出身低微的人,很难到中央和地方出任高官。
(4)衰落:随着世家大族的没落,依靠门第选官的九品中正制已无法继续下去。
3、科举制的发展。
(1)涵义:用分科考试的办法选拔官员的制度。
(2)发展演变:
隋炀帝时,政府开始设立进士科,科举制形成。唐宋元各朝继承并完善了科举制。
(3)意义:
①它把读书、考试与做官紧密联系起来.有利于打破特权垄断、扩大官吏人才来源,提高官员文化素质;
②科举取仕,把选拔人才和任命官吏的权力,从世家大族的手里集中到中央政府,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
③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选贤任能的公平竞争。
这一制度为历朝沿用,影响深远。
二、明清君主专制的加强
(一)社会发展:
从废除宰相到设立内阁,建立军机处,封建君主专制达到了顶峰、封建社会晚期,衰落时期。
(二)宰相制度的废除。
1、原因:
⑴根上上是加强君主专制的需要,在中国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中,君权与相权之间的矛盾由来已久。
⑵明太祖认为元朝的制度妨碍皇权的高度集中,会导致社会动荡。
⑶废除行中书省后,地方权力集中到中央,宰相职权随之扩大。(P16历史纵横)
⑷宰相胡惟庸骄恣擅权,是其借口。
2、目的:为了巩固和稳定封建统治,加强皇权。
3、废除:
(1)1376年,明太祖废除行中书省,设立部政司、都指挥司和按察司(秦朝的御史大夫,汉朝的刺史),分管地方的行政、军政和监察,合称“三司”
(2)1380年,因丞相胡惟庸试图造反,被明太祖诛杀,同时废除中书省和丞相,设六部分理全国政务,直接对皇帝负责。
4、影响:君主专制进一步加强。(指导学生阅读P16资料回放)
过渡:明太祖废丞相制,职分六部,隶属皇帝。使秦汉以来一千多年的宰相制度废除了,也改变了有史以来君主通过相职管理国家的历史,君主成为国家的行政首脑,极大地加强了皇权。“宰相”之“宰”有主宰之意,“相”意指辅佐,宰相“掌丞天子,助理万机”,协助皇帝处理政务,决策机要:但权力过大会威胁君权,妨碍皇权的高度集中,造成深刻的君相矛盾,如今“废宰相,权分六部”,则可防止皇权旁落,加强君主权力,这是君相矛盾不可调和的表现和必然产物。但如此一来,还有谁帮助皇帝日理万机呢?
(二)内阁的出现
(1)原因:不可无辅臣
(2)创立与发展
3. 特点:P17最后一段
(3)特点:
(1)明朝内阁不是法定的中央一级的行政机构或决策机构,只是为皇帝提供顾问的内侍机构;
(2)阁臣的升降由皇帝决定,职权的大小依皇帝旨意而定,票拟是否被最终还得取决于皇帝的批红。
(4)认识:内阁是明代君主专制强化的产物,只是对皇帝决策和处理国家政务起辅助作用,不可能对皇权起到专制的作用。与西方的内阁比较,西方内阁是权利民主的象征,总揽国家的行政权,并代表国家元首对议会负责的政体形式
(三)君主专制制度的顶峰
(1)原因(必然性):
①经济根源:封建经济分散性,需要强有力的国家政权保证国统一;
②政治根源:地主阶级需要借助强大的政权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及镇压人民反抗;
③思想根源:法家思想奠定理论基础。
(2)总趋势
①皇权加强,相权削弱。
②中央权力加强,地方势力削弱
(3)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特点
①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的出现是与封建制度的产生同步的,是中国封建社会一开始就有别于西欧封建社会的重要特征。
②权力高度集中,皇权至高无上。地方无条件服从中央,中央无条件服从皇帝。
③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下存在两对基本矛盾:
a中央与地方割据势力的矛盾。其斗争趋势是中央集权不断加强,地方割据势力不断削弱;
b中央内部皇权与相权的矛盾。其斗争趋势是皇权不断加强,相权不断削弱,最后被取消。
④带有浓厚的人治色彩。
(4)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历史作用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对封建社会的影响具有双重性。一般而言,在封建社会早期和中期,其积极作用是主要方面;封建社会的后期,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的消极作用逐渐增大。具体表现在:
①积极作用:
a在一定范围内维护了国家的统一,创造了相对稳定的社会环境;
b有利于抵御外来侵略,防止分裂割据;
c有利于有效的组织人力、物力从事大规模的经济活动,兴建大型工程,奠定了中华文明长期领先于世界的基础;
d有利于各地区、各民族间经济文化的交流,推动了先进的生产技术和文化在较广阔的范围内传播。
②消极作用:
a经济上:严重束缚了社会生产力,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压制了新生产关系的成长;
b政治上:空前强化的封建专制统治极易形成暴政;长期以来人民毫无政治权力和地位,民主政治无从发展,早期的资产阶级亦受到压制和打击;形成了长期的人治传统,派生了庞大的官僚队伍和特权阶层,极易出现政治腐败局面。
c思想上:专制主义制度必然导致对思想文化控制的加强,严重阻碍了科学的发展,更使得许多知识分子不敢过问政治,反封建的民主思想被绝对禁止和封杀。
小结: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发展的原因、总趋势、特点和作用
如何评价从汉至元政治制度的变化
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经历了初创、确立、改革、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对统一的多民族的中央集权制封建国家的巩固和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其中的地方行政制度、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度和选官制度对中国历史的影响更为深远。 1.地方行政制度:主要包括周朝的分封制、秦朝的郡县制、金朝的猛安谋克制、辽朝的蕃汉分治制度、元朝的行省制度、明朝的僧官制度、后金和清政权的八旗制度、明清的土司制度和“改土归流”。 认识:我国的地方行政制度,自秦朝实施郡县制度以来,逐渐发展和完善。这一制度,组织系统庞大,结构严密,在征发徭役、兵役,征收田赋和租税,以及管理地方的治安秩序和巩固边疆等方面发挥了良好的作用。地方行政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既加强了中央集权,巩固了封建统治,也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猛安谋克制以及蕃汉分治等我国少数民族政权所实行的地方行政制度,僧官制度和土司制度等治理少数民族地区的行政制度,不但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我国的地方行政制度,加强了中央集权,也对我国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发展起了重要的历史作用。 2.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建立与演变:秦朝建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西汉时得到巩固,隋唐时完善,北宋时加强,元朝时发展,明清时期皇权得到进一步强化。 认识:发展趋势:一是不断调整、改革中央行政结构,削弱相权,以加强皇权。明太祖废丞相,使中央行政权分属六部,基本上解决了皇权与相权的矛盾,进一步强化了君主专制局面。二是不断调整、改革地方行政结构,加强中央对地方,特别是对边疆地区的严密管辖。宋太祖加强中央集权基本上消除了地方割据势力的条件,中央与地方的矛盾缓和,在元明清三朝,再没有出现过国家大分裂。三是对人们思想的控制日益加强,明朝的八股取士制度和清朝的文字狱就是典型的表现。 积极作用:①有利于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建立、巩固和发展,有利于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的完整。②能有效地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和生产活动,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③在统一的社会环境下,有利于民族大融合,有利于各地区经济、文化的交流、发展和提高,使我国古代人民创造了领先于世界的古代文明。 消极影响:①君权专制易形成暴政统治和导致腐败现象的出现,成为阻碍历史发展的因素。②在思想方面独尊一家,箝制了人们的思想,出现了万马齐喑的可悲局面。③在明清时期,严重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和发展。 概括地说,在封建社会前期,其积极作用是主要的。封建社会后期,其消极作用逐渐增大,尤其是明清时期,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进一步强化,束缚了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其危害尤为严重。 评价这一历史现象时,应该将其放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进行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如:即使是明清时期,这一制度在维护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反击外来侵略方面仍然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3.选官制度:主要包括汉朝的察举制、魏晋时期的九品中正制和隋唐至清末的科举制度。 认识:汉代选官以“乡举里选”为依据,体现的是尊重乡里舆论对士人德才评判的权威性。但是,舆论评价一旦与仕途沉浮相联系,就容易被某些有权势、有影响的人物或社会集团所控制、所利用。曹操审时度势,提出了“惟才是举”的用人原则,这既是对处于乱世求贤的需要,也是对汉代“选举失实”的刻意纠正。在汉末军阀混战的冲击之下,乡里组织遭到破坏,“乡举里选”的传统做法难以为继。在此情况下,三国时的魏制定和推行了“九品中正制”。起初,这一制度是致力于解决朝廷选官和乡里清议的统一问题,是对汉代选官传统的延续,也是对曹操用人政策的继承。但到魏晋之交,因大小中正官均被各个州郡的“著姓士族”所垄断,他们在评定品级时,偏袒士族人物,九品的划分,已经背离了“不计门第”的原则。此后整个两晋南北朝时期,九品中正制一直是保护士族世袭政治特权的官僚选拔制度。 南北朝时期的士族制度,只是按照门第高低分配权力,不能满足数量众多的出身低微的地主的要求,而门第高的士族腐败,因而加剧了当时的政治腐败和地方割据分裂的倾向,说明士族制度已经腐朽。同时封建经济有所发展,尤其是均田制实行后,中小地主势力增长,非常渴望进入统治阶层。隋唐时期,实现了国家的统一,为革新政治、巩固统治、加强中央集权,在选官上实行了科举制。由于一般农家子弟生活贫困,能读书应试者可谓凤毛麟角,能够参加科举考试的绝大多数是庶族地主。因此,科举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代表地主阶级利益的选官制度。 科举制度的积极意义:剥夺了士族地主的政治特权,削弱了地方豪强士族的势力,使封建官吏的选拔和任用权收归中央,有利于消除地方和中央在选官方面的腐败,改变了自秦汉以来以荐举为主的官吏选拔制度,是历史的一大进步。通过科举考试,向整个地主阶级开放仕途,有利于笼络人才,缓和了矛盾,扩大了统治阶级的基础。科举制度把读书、考试和做官紧密联系起来,从而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局的稳定,推动了教育和科技文化的发展。 科举制度的消极影响:明清时专重“四书”“五经”,以八股文取士,禁锢了士人的思想,极大地束缚了知识分子的创造性,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是中国近代落后于西方的文化因素。其种种弊端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极端强化的产物。 4.古代政治制度的发展线索及其阶段性特征 西周重视国家的制度建设,包括宗法制、分封制、井田制、官制在内的“周礼”体系得以确立。这是一个神权下降、王权强化、人文精神崛起的时代。 战国的变法运动,破坏了贵族等级社会,造就了一系列新的制度。君主集权制、官僚制、郡县制等纷纷出现,对此后的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秦朝确立了以皇帝为中心的中央集权制政体,郡县制在全国范围推广。西汉王朝继承了秦朝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而在地方实施“郡国并行”制,对地方官员的监察力度加强,至汉武帝时期州刺史的设立,标志着监察制度更加严密。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是我国封建社会前期两大鼎盛时期之间的过渡阶段。这一时期的许多制度,表现出承前启后的过渡性。如选官用人制度,自察举制经由“九品中正”制向科举制过渡;中央中枢机构,自“三公九卿”制向“三省六部”制转变;军事制度,出现于北朝的府兵制,发展成为隋唐府兵制的基础;赋税制度,曹魏的租调制是隋唐租庸调制的滥觞;土地制度,从曹魏的“屯田”、西晋的“占田”发展到北魏的“均田”,为隋唐均田制所直接继承。这些发展中的重要制度,不仅在魏晋南北朝时支撑着国家机器的运转,而且为隋唐盛世的出现提供了制度保证。 隋唐时期是我国封建社会政治制度继秦汉以后又一次大的发展时期,其确立的基本框架,一直影响到我国封建社会的后期。隋朝统治者采取强化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措施,如确立三省六部制,提高政府部门行政效能;改革地方机构,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建立科举制,扩大地主阶级政权的基础。唐朝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成为中国封建社会前所未有的鼎盛时期。 五代、辽、宋、夏、金、元时期是中国由统一的封建王朝走向分裂并再度走向统一的时期。在这一时期,边疆地区进一步开发,民族融合空前加强;中央集权制度进一步加强。元朝统治者在地方设置行中书省,后来发展成为行政区域的名称,初步奠定了明清乃至当代省区的规模。元政府在澎湖岛设立巡检司,管辖澎湖和台湾;中央的宣政院直接统辖西藏地区,西藏正式成为元朝的行政区。元朝加强了中央与地方、中原与边疆的联系,巩固和发展了多民族的统一国家。 明清(鸦片战争以前)是统一的多民族封建国家进一步发展和封建制度的衰落时期。明初对专制政权进行了全面强化,皇权具有绝对权威,成为明朝政治制度的特色。明末的内阁掌权颇具民主气氛.清朝军机处是总揽军国大计的中枢机构,军机处的设立,既减少了皇帝处理国家政务的环节,又提高了皇帝处理政务的效率和保密性,是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进一步加强的体现。理藩院的设置,空前地加强了中央政府对边疆各民族的管辖。我国的疆域得以最后确定。对西藏宗教领袖的册封制度、金瓶掣签制度、驻藏大臣制度等加强了对西藏地区的管辖,并为后代所效仿
汉到宋元的中央政治制度是怎样演变的
1.萌芽(战国):商鞅建立县制.百官服.从君主法令的封建官僚制度建立.
2.确立(秦朝):一整套封建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的建立.(确立皇权的至高无上的皇帝制.中央三公九卿的官制.地方推行郡县制).
3.巩固(西汉):①汉景帝[削藩"平定七国三乱.②汉武帝颁布[推恩令"削夺王侯爵位.解决王国问题.③[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加强思想专制.巩固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
4.完善(隋唐):①三省六部制.三省长官相当于宰相.相互牵制和制约.避免宰相的专权.又一定程度上牵制君主专制.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进一步完善.②科举制.使门第不高的有才能的人参加到政权中来.扩大了统治阶级的基础.
5.加强(北宋):采取[杯酒释兵权"将地方的行政.军事.财政权力收归中央.防止了地方割据局面的出现.加强了中央集权.
6.发展(元朝):在中央设中书省.是全国最高行政机构.保证了中央统一政令的实行.在地方设[行省"实行行省制度.对后也影响深远.
7.强化衰落(明清):明朝废丞相.形成君主独裁的局面.在地方废行省.设三司.进一步削弱地方势力.还遍设厂卫特务机构.实行八股取士.这是专制主义强化的突出表现.清朝沿用明制.后增设军机处.大兴文字狱.使君权空前加强.形成极端的君主专制统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达到顶峰.
认识: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核心就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不断发展和加强一直在推动着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发展,从历史上可以看出,每一次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尤其是皇权的加强,都标志着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一次重要发展,最终以清朝军机处的设立作为中国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发展到顶峰的标志,而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也发展到了自身的最高点。先是秦朝确立了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以后各朝都在不断加强和巩固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到清朝雍正时期建立了军机处,君主专制达到了顶峰